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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管理製度新增、修改和刪除程序
發布時間👨🏽🍳: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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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量🙎♂️: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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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管理製度新增、修改和刪除程序
一、 目的
學院的教學管理製度是恒行教學工作必須遵循的準則和法規,是國家管理高等教育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的具體化🧚🏻,是恒行辦學指導思想和教學理念製度化的反映,是恒行教學管理工作的質量標準和實施依據🏇🏻,是穩定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建立、實施和完善教學管理製度,可以是恒行教學工作規律化🥻,確保教學工作井然有序,協調運轉🚵。因此,特製定本程序。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院各種教學管理製度的新增🎽👩、修改和刪除💇🏼♀️。
三♎️、職責
1.教務處:負責教學管理製度的製定和新增🤵🏼♀️、修改和刪除工作。
2.各分院:負責各種教學製度的執行和落實。
3.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對各種教學製度審議工作👱🏻♀️。
四🐸、工作程序
1.新增教學管理製度
新增製度是指原來未有🚐,而新增加或新添充的教學製度或教學文件🧒🏻。
新增或新添的教學製度或教學文件由教務處根據國家政策和恒行發展情況,提出相應的教學管理製度或文件,在各分院組織討論的基礎上,經教學指導委員會審議通過,報恒行批準🕐📣,教務處發布並組織實施。
2.修改教學管理製度
教學管理製度必須要滿足一定時期的教學管理需要。當製度無法與實際需要有差異時,就必須對製度進行一定修改或修訂👭🏻➝。其修訂 (改修) 程序為👳🏻:教務處根據國家政策和法規,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各分院對修改製度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由教務處發布並組織實施🌿。
3.刪除教學管理製度
刪除教學管理製度是指對已經過時或不再使用的教學管理製度進行廢除的過程。刪除管理製度由教務處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提出刪除的理由,經教學指導委員會審議通過🍏,報學院批準報恒行教學委員會討論,經恒行批準後可刪除此文件🙆🏿。